寧願死了以後遺產多到子女們官司打到天荒地老都搞不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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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日佳句

"寧願死了以後遺產多到子女們官司打到天荒地老都搞不定,也絕不想看到在世的時候全家就已經窮到愁眉苦臉。"

其實開公司我的源起很簡單,現在想想也的確走在這條路上,我想開公司的原因簡單來說就是這幾個

(1) 我想利用自己最喜歡的時間工作
(2) 我並不想替別人打工
(3) 解決所有錢能夠解決的問題

講錢很俗,感覺很沒有sense,但每天口袋皮包裡沒有一張鈔票、卡片或一點令人安心的重量,這天的生活一定很慘 (想像一下你把錢包丟在家裡,就直接出門,那感覺可能比手機忘記帶還令人不安),所以錢很重要,而且是重要到一但沒有錢,很多事情都會失去平衡。夫妻會吵架、兄弟會鬩牆、朋友不往來……,這種例子基本上打開報紙就看的到了。

我其實是很怕麻煩事的人,唯有在我自己對某些事情產生興趣並決定全力以赴後,那些事情就從麻煩事變成有意義的事,這些事情未必當下有所回報,但隨著時間過去,專心做好一件事情所帶來的效益,遠遠超過同時間應付大量的雜事,我蠻同意何飛鵬講的,當你做好一件事情的時候,其他的獲利都只是把事做好的周邊效益,並非追求金錢本身,如果為了快速獲得金錢,你應該現在就去打工,一次打3份取得50K以上的薪水,一年下來也可以累積600K,夠快了吧?但其實600K並不足以讓你人生達到不為錢所困的狀況,我假設所有人都想追求更好的生活,那麼你將會需要住的更好、開好的車子、吃好的、穿好的、用好的,接下來你只能用更多的時間獲取更多的金錢,最後生活品質也沒了。那有沒有簡單一點的方式達成這個目標?

我舉個例子:

今天要是能讓公司做一個案子60萬,我找三個25K的畢業生來做,基本上就差不多可以應付一整年的開銷了,剩下來就是把每一個人的時間填滿,充分利用人力資源,這樣基本上公司自給自足幾乎是沒什麼問題,也難怪有些公司這麼喜歡政府標案,做一個案子養一群人,還可以順便累積作品,但要賺到一年600K,除了順利拿到政府標案外,你還需要用各種方式拉到15個50K的case,才能確保,以這種方式來說,稍微簡單一點了吧。

另外有一群人,專研在某些領域上,不論是行銷或是程式技術,由於持續不斷的精進,成為了操作績效的保證,一談直接就拿到了一年超越600K的offer,條件及各方面都很棒,最棒的是,他還可以把這樣的經驗直接複製到其他地方去同時操作,最後她可能的結果是600K * 3 (個人經營可控制的客戶幅度假設),一年就1800K了,那麼你還會說他第一年第二年沒賺到錢是魯蛇嗎?而且在圈子裡面,不難發現這種人已經越來越多了,行銷的人用自身成功的經驗,把自己操作的像成功商品變成大師,寫CODE的強到要麻煩他都還要敲排程可能還得先問過經紀人,但這些人一開始都不是原本就在追逐賺錢這件事,而是善用了手段後,把自己變得超有錢。

看清楚真實就沒有什麼22K的問題了,問題都在沒有花時間去思考手段、去加值實力,再來就是一點勇氣(或者是一點意氣用事),促使自己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,而且,就是現在。

photo: LBY photograph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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